保卫处部门岗位设置配备及 各岗位工作职责情况
保卫处
保卫处是学院党政领导下,在公安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,与校内各分院、处(室)协作配合,对校园实施安全管理,防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,建设平安校园、维护学院政治稳定和正常校园安全秩序工作的职能部门。
领导职数及人员编制:核编4名,处长1名、副处长1名,工作人员2名;另保安27名。
保卫处职能
1.负责消防法制教育、法律宣传;
2.负责维护校内日常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;
3.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,统筹安排应急演练工作;
4.做好校园三防建设,做好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工作;
5.协调协助当地公安、消防、工商、社区、卫生等相关部门,加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;
6.加强户籍管理,及时准确办理师生户口迁入(出)工作;
7.负责校内务工、经商、从业等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;
8.负责护校队的建设与管理使用工作;
9.负责安保监控的查看管理;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保卫处处长岗位职责(1人,管理岗)
在学院分管领导的领导下,主持保卫处全盘工作,具体主管校园安全稳定、安保队伍建设、科室资产管理等工作:
1.负责好保卫处的全面工作,认真履行保卫处的工作职责;
2.制定学院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规划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;
3.负责安保人员队伍建设,做好保卫人员的思想政治、业务技术、作风建设,提高保卫工作水平和效率;
4.负责安保、消防设施、器械的管理、维护工作;
5.严格请示报告制度,安全保卫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,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;
6.负责与南城派出所、地区教育局等单位的业务对接工作;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保卫处副处长岗位职责(1人,管理岗)
在学院分管领导的领导下,协助处长主持保卫处日常工作,具体分管巡逻、值班、消防演练等工作:
1.负责制定保卫工作计划,完善安全稳定体制机制;
2.负责法制、治安、国家安全教育;
3.负责安保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,值勤人员规范动作培训,优化值班巡逻安排,做好值班和巡逻工作,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;
4.具体负责学院治安管理工作,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,打击校园内一切违法犯罪行为;
5.加强消防管理,健全消防组织,开展培训和演练,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,督促整改火灾隐患;
6.具体负责护校队的建设与管理使用工作;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安全综治岗位职责(2人,管理岗)
1.负责各类安全稳定文件的处理、起草、印发工作;
2.负责维稳值班安排以及维稳指挥部其他服务性工作;
3.负责各级各项安全保卫消防方面的检查、考核工作,做好日常安全保卫信息报送工作;
4.负责校园安全稳定定期排查整改工作;
5.负责户籍政策的宣传、咨询和解释工作,办理师生户口迁入、迁出工作;
6.负责车辆通行证的办理工作;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出入检查岗位职责(保安)
1.负责门卫值勤,做好南门、东门等进出口的值班及检查管理工作,做好人员车辆出入登记;
2.负责大门技防物防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,做好日常维护,保证值班区域卫生;
3.协助处理解决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;
4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巡视巡逻岗位职责(保安)
1.按照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和操作程序,负责校内治安巡逻,预防治安案件,处理在发案件,做好巡逻台账;
2.负责教室日常巡逻检查工作,做好夜间清楼工作;
3.负责校园安保监控的查看、值守、管理工作;
4.负责消防工作。
4.负责维护大型活动的治安秩序,确保师生安全;
5.负责巡逻车辆和警械的管理维护,确保正常使用;
6.负责对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、登记、发现情况,及时处理和上报。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